机构设置
副标题

一、办公室

1.做好单位内外部调研分析,起草大队战略目标与中长期发展规划,制定行政管理规章制度,年度工作计划及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,并监督贯彻执行。

2.及时、全面了解全队生产、工作情况,参与大队经营活动分析,积极为领导提出改进建议。

3.负责大队党委、工会的日常工作。

4.负责组织筹措大队工作会、党委会、办公会、职工大会、职代会等会议,要准备充分,组织严密,做好会议记录,并对会议的决议及时传达处理,督促、检查贯彻执行情况。

5.负责协调好内外关系,做好对外接待和信访接待工作,并按领导意图进行处理解决。

6.负责上级来文的签批工作,负责组织起草综合性的文件、材料,办好各项公文。

7.负责组织办理好工商营业执照的申报、年检与维护工作,全队车辆、档案、印鉴、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工作。

8.负责抓好大队的精神文明及文化建设,组织宣传策划工作,提高知名度。

9.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二、总工程师办公室

1.在队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,建立健全技术、检查验收规章制度,并对组织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。

2.负责综合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工作及持续改进,在生产副队长的领导下,抓好全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。

3.负责地质、科研项目立项、设计和实施方案的初审,并报总工程师审批。

4.督促地质项目的实施,检查设计的实施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,做好地质及工程项目资料的质量检查和验收评比工作。

5.负责组织制定质量、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,制定工作标准、工作程序,并进行督促和考核执行。对施工项目质量、安全进行检查、指导,负责质量、安全事故的调查,提出处理意见,处理好安全、质量事故的善后工作。建立职工工伤保险及审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。

6.参与新理论、新技术新方法的立项、调研,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和方案论证书,协助组织鉴定科技成果的报批等工作。对科技情报、技术、图书资料归口管理。

7.负责各类资质的申报、年检、复检工作。
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三、地质矿产科

1.贯彻执行地质地质技术管理方面的的政策、法规与规范,并组织制定实施细则,进行监督、检查、实施。

2.组织编写地质矿产工作计划、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,组织完成本科职责范围内的地质勘查工作规划、立项设计审查、全面质量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。

3.组织本单位主要地质等项目成果报告的野外验收工作,并督促做好资料的复制与汇交,按时提交报告。

4.做好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知识更新工作。组织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

5.负责大队的矿权经营管理工作,接洽商谈与外部的业务工作。
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四、劳动人事科

1.在主管人力资源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队人力资源管理工作,编制中长期人力资源发展规划。

2.根据大队工作和生产经营要求,负责人力资源的整合和调配,制定职工招聘程序,按计划组织招聘,做好人才的引进、培养、使用工作。

3.负责中层干部的考察、聘任解聘事项,签署批办本部门收发文件及重要函件。

4.负责编制职工教育培训计划,组织职工的培训、继续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工作,负责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及申报工作。

5.负责劳动、人事、工资等改革方案的起草;负责职工档案工资的管理和晋升,管理职工人事、教育档案和档案的整理及各类材料的归档工作;负责制定考评办法及职工考核和奖惩工作。

6.负责办理职工各类社会保险,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。

7.负责劳动工资、人事的统计工作。
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五、财务科

1.在主管财务队长的领导下,负责财务科的全面工作。

2.组织制定全队各项财务管理制度、会计核算制度,并监督执行。

3.负责组织大队的经济核算工作,组织编制财务预算、决算方案,按时提供财务报告,向大队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工作。

4.参与重要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、审查。

5.负责与财政、税务、银行等部门联系,保持良好关系,及时掌握财政、税务动向。

6.负责搞好资金筹集及资金调配,为正常生产经营提供资金保障。

7.审查复核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。

8.负责本单位的年终决算工作,监督检查各项税金缴纳。
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六、监察审计科

1.负责组织编制年、季、月度审计工作计划,并组织支持重大审计案件的审理工作,并将审计情况上报领导和通报给有关业务部门。

2.根据内审程序要求,承办各种审计项目的调查,取证、核实、分析,撰写审计报告工作。

3.收集整理财务报表、财务情况说明书中有关财务收支、固定资产增值、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数据资料,建立审计台帐。

4.负责被审单位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,会同其他部门完成审计服务工作。

5.负责审计通知书、审计决议的下发和上报工作。按规定填列上报各种业务报表。
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七、思想政治办公室

1.围绕党委中心工作,协调推进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。

2.负责党委有关会议和活动的组织服务,协调安排党委领导的公务活动,做好党委对外联络工作。

3.根据党委指示或授权,协调各支部开展工作,对相关工作事项督查督办。

4.负责党委公文处理工作,组织起草党委综合性文件、材料,整理党委全会、常委会会议记录,起草、印发常委会会议纪要。

5.协助党委领导开展调研活动,收集信息、反映动态,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重大情况。
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八、安全防护科

1.协助大队长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、标准,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,协调大队安委会日常工作,负责全队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。

2.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,负责组织或参与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、应急救援预案。

3.开展现场安全检查、督查;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,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;参加审查大型地质市场工程(项目)的开工验收及安全技术交底。

4. 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、上报工作,参加伤亡事故(含交通事故)、火灾事故的调查研究,按“四不放过”原则对事故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;对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。

5. 在驻地社区的指导下,做好本单位范围传染病防控和卫生防疫工作。
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